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监狱工作,推动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充分运用互联网、报刊、手机软件及其他有效载体,依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其中,在局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网)主动公开发布320条政务信息,在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发布信息980条,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年内依法按时办结,均依法未予以公开;收到群众留言161条,均在年内依法按时办结,公开答复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主动公开类的公文,及时提醒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局官方网站的优化升级,丰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专栏,专题报道自治区监狱系统主题教育学习开展情况。持续推进“新疆监狱”微信公众号的完善与运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总访问量760526人次,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量71678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抓,各业务部门分别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确保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面
2023年,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持续提升等。
下一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将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方式,通过音频、图文、动漫等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解读质量。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警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