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政务公开助力推进政策落实,助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互联网、报刊、手机软件及其他有效载体,依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其中,在局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网)主动公开发布59条政务信息,在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发布信息737条,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年内依法按时办结,均依法不予以公开;收到群众留言137条,均在年内依法按时办结,公开答复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主动公开类的公文,及时提醒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局官方网站的优化升级,丰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专栏,转载主流媒体深度专题报道。持续推进“新疆监狱”微信公众号的完善与运用。截至20241231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总访问量758678人次,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量76305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抓、各业务部门分别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确保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面

2024年,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部门信息公开意识仍有不足、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等。

下一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拓宽信息发布维度,围绕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切事项,运用丰富形式依法依规公开信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与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升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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